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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3:37:53    次浏览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7项,资金总额20716.8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601.57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3494.29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827.52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19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528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31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办案业务费11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89.5万元,转移性收入330.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经费的通知》(财政法〔2016〕1838号文)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文)。
项目内容:共1120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330.50万元。办案业务费1120万元,按照财行〔2009〕396号文“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年人均2.5万元安排办案业务费”测算,主要用于侦察办案费、遣送费、设备消耗、宣传教育培训、业务会议费、特别业务费等(448人*2.5万元/人)。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在职人员增加,办案业务费增加。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12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等;印刷费208万元,用于印刷费支出;邮电费50万元,用于单位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差旅费270万元,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维修(护)费100万元,用于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租赁费3万元,用于租赁房屋、设备;培训费30万元,用于各类培训支出;专用材料费20万元,用于消耗性用品、材料等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劳务费7万元,用于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劳务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万元,用于广告宣传等上述未包含的公用经费。
项目内容:共计74万元。其中:①特警支队意外险费2万元,按100人,每人200元测算;②辅警夜间值班补贴,72万元,按100人*600元*12月测算。
项目内容:共23万元,其中:①304宗教维稳经费4万元;②616天网工程10万元;③610处理专项4万元;④213干部维稳经费5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0.8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等;差旅费5万元,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培训费2万元,用于各类培训支出;劳务费10万元,用于各类人员劳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用于上述未包含的公用经费。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台式计算机8台 3.2万元、激光打印机(黑白)2台0.3万元。
4、指挥中心、禁毒、警卫、烟花爆竹禁放专项1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转移性收入8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禁毒补助经费的通知》(财政法〔2016〕1915号)、《警卫工作条例》《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项目内容:共130万元,其中:①110指挥中心三台合一系统维护10万元;②禁毒工作95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80万元;③警卫工作5万元;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2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印刷费3万元,用于印刷费支出;差旅费11.8万元,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会议费2万元,用于会议期间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租金等;培训费6万元,用于各类培训支出;劳务费7.2万元,用于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劳务费用;办公设备购置80万元,用于各类办公设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用于上述未包含的公用经费。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1 套50万元;专用仪器仪表1套21万元;互联网信息服务1套9万元。
5、政法大网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0.08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9.9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政法系统信息通信专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法[2004]791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135万元,租金105万元,另按租金10%安排运行维护费10万元;另由于市公安局机房搬迁至交警数据中心机房新增线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邮电费135万元,用于政法大网、公安专网、城区治安防控光纤年租费。
6、公安业务装备购置45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万元,转移性收入36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内容:共457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资金367万元。①民警服装购置81万元;②省厅科技强警162万元;③枪弹款10万元;④其他省厅共建装备和民警单警装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和记录仪采集站、出入境便民自助服务设备等业务装备114万元;⑤警卫勤务车辆购置经费90万元。金额较2016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业务装备经费减少。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81万元,用于公安民警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14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172万元,用于省厅科技强警和枪弹款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90万元,用于警卫业务引导用车购置。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43万元。台式计算机40台16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2台6万元,激光打印机(黑白)10台2万元,扫描仪5台1万元,复印机2台3万元,投影仪1台1万元,多功能一体机4台1万元,摄像机2台1万元,照相机及器材4台1万元,专用车辆1辆90万元,图书档案设备2套6万元,空调机20台10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20套62万元,办公家具20套4万元。
7、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29.0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9.0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1]212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29.02万元。列入国家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300元,按照448人*300元/人、月*12月*0.8测算。
8、35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和警务通租赁项目99.3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9.3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公安局、六安移动公司《移动警务系统建设合同书》、《安徽省公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指导书》及市电子政务办专家组对六安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项目论证意见。
项目内容:共99.37万元,其中:①2017年,350兆数字通信系统租费40.14万元;②警务通移动租费59.23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租赁费59.2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9.37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2项 99.37万元。
9、城区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385.8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85.88万元。
项目内容:共385.88万元,包括:城区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被列为2014、2015年度政府民生工程,运行维护费经公开招标每年为217.5万元,城区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线路租赁费用经公开招标每条每月为116元,共计1140条电路,每年支付租费158.68万元。城区202辆制式警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每辆每月40元,每年支付租费9.696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区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增加。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邮电费168.38万元,维修(护)费217.5万元。
10、反恐应急指挥平台(三期)建设项目1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公安机关反恐应急指挥平台(三期)建设项目配套硬件准备工作的通知》(皖公情指[2015]131号),市电子政务专家组《关于对市公安局反恐应急指挥平台(三期)建设项目论证情况的函》。
项目内容:共160万元,完成全省公安机关反恐应急指挥平台(三期)建设内容,完成情报智能分析研判系统建设内容。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反恐应急指挥平台(三期)建设项目经费项目。
11、公安信息化基础保障和应用保障经费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22.3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共建共享项目资金支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公警保[2015]438号),《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信息化2015-2017年建设应用规划的通知》(皖公通[2014]68号)、《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公[2015]6号)。《全省公安卡口大数据联网汇聚应用平台建设方案》、《关于开展公安部新一代标准地址省级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项目内容:共222.3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应用软件系统和机房设备搬迁、调试,主要包括:公安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搬迁和调试、机房服务器设备搬迁和调试(含网安、技侦、科信等警种信息化设备、边界接入平台及加密网设备),市局语音平台(公安专线电话)设备搬迁和改造,更换部分不能使用的机房硬件设备,同时,将警综平台、卡口大数据、常住人口、派出所基础、协同办公、协同办案、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平台、现场勘验、公安档案、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地址系统等公安业务软件系统和数据迁移动新机房。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安信息化基础保障和应用保障经费222.34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70.3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0.34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2项220.3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市公安局警官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的论证意见》(六发改审批【2016】219号)。
项目内容:共345万元,主要用于警校更新改造项目:配电房、学员宿舍、供水管道、学员床上用品、教室、宿舍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物业管理。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警校培训教学楼改造345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物业管理费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4.8万元,大型修缮219.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23万元。空调机75万元,其他电器设备1万元,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65万元,被服装具60万元,被服装具 120万元,修缮工程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万元。
13、特警装备建设74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3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市公安局警官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的论证意见》(六发改审批【2016】219号)及《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公安局特警装备项目和刑侦装备项目建设经费的请示》(财行【2016】658号)。
项目内容:共742万元,根据公安部特警装备配备标准结合我市反恐处突及110接处警等实际工作需要,筛选出确需购置的交通类、指挥通讯类、武器警械类、反恐救援类及侦查技术类等装备共 41项,分三年进行,其中2017年需安排742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特警装备建设经费项目。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1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7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55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732万元。专用车辆6辆455万元,通信设备 1套2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7套 27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市公安局警官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的论证意见》(六发改审批【2016】219号)及《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公安局特警装备项目和刑侦装备项目建设经费的请示》(财行【2016】658号)。
项目内容:共296万元,其中:购置医用胶片扫描仪17万元、超微量生物检材提取仪40万元、全自动固相萃取仪52万元、气相色谱仪39万元、文检仪48万元;枪弹实验室建立30万元、DNA实验室改造和扩建需45万元;sis系统存储设备(包含光纤卡)10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审讯系统15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刑事技术装备建设项目。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市公安局信息机房项目建设书的批复》(六发改审批【2016】138号)。
项目内容:共915万元,为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推进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市公安局准备对交警支队原检测线车辆检测大厅进行改造,将市公安局机关现有技术侦查机房、网络安全机房、信息通信机房等进行整合,建设市公安局数据中心。经市发改委审批,并予以立项(六发改审批【2016】138号),项目总预算资金1715万元,资金来源:县(区)筹集共建资金800万元,已全部到位,剩余915万元列入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中心机房工程经费915万元。
1、办案业务费89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22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7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安排29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文)。项目内容:共计890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298万元。按照财行[2009]396号文“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年人均2.5万元安排办案业务费”测算,主要用于侦察办案费、遣送费、设备消耗、宣传教育培训、业务会议费、特别业务费等(356人*2.5万/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报刊费等支出用;印刷费10万元,用于印制各类办案表格、笔录专用纸张等;电费3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案件用电耗费;邮电费1万元,用于寄发各类协助案件办理的邮件费支出;差旅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到全国各地办案差旅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会议费18万元,主要用于案件会审的资料费、会议用餐费等支出;培训费2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各类业务技能培训、民警警衔晋升培训等的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劳务费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中临时用人的劳务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58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过程中必需的支出的费用。
2、户口本工本费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零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做好“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公治安【2015】269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30万元。户口本工本费100000*2.4=24万元,常用表格300000*0.2=6万元,计30万元。
3、禁毒、办案等专项经费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费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规定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30万元。其中:①禁毒专项10万元;②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含小南海派出所5万元,望城岗派出所6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差旅费:16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办案、维稳办案的交通费、出差补助、住宿费等支出;公车运行与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4、拘押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费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监管〔2010〕214号)安排。
项目内容:主要用于拘押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刑事犯罪嫌疑人拘留前身体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拘留。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医疗部门为犯罪嫌疑人做入所前的健康检查费支出。
项目内容:共50万元,主要是公安专线,互联网专线,移动边线、电信互联网专线的租赁费。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邮电费50万元,主要用公安专线、移动边界、电信边界、移动互联网专线租赁费。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55.5万元,用于购置在职在编民警的服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1.5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费82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公安专用设备;其他资本性支出34万元,用于省公安厅统筹科技强警支出。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3万元。被装购置费5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万元;购置各类公安专用设备82万元,省公安厅统筹科技强警经费34万元。
7、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02.53万元,其中:由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102.5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1]212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2.53万元。六人社秘[2011]212号规定“列入国家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300元”,按356人*300元/人﹒月*12月*0.8测算。
8、人民警察意外保险费6万元,其中:由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6万元。
项目内容:人民警察意外保险费6万元,测算依据每人每年保费160元,356人,计6万元。
9、社会治安保障经费1094万元,其中纳入特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94万元。
项目内容:发放我局276名辅警的工资和购置辅警的服装,及为辅警购买养老金等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辅警服装费55.2万元,工资及养老金88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8万元。
1、办案业务费89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39.1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157.9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9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文)。
项目内容:共计895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298万元。按照财行[2009]396号文“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年人均2.5万元安排办案业务费”测算,主要用于侦察办案费、遣送费、设备消耗、宣传教育培训、业务会议费、特别业务费等(358人*2.5万/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06万元,用于办案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水费5万元,用于办案单位水费支出;电费60万元,用于办案单位电费支出;邮电费1万元,用于办案单位信函电话、网络通信费等支出;差旅费250万元,用于办案单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支出;维修(护)费100万元,用于办案单位设备维护维修费支出;会议费10万元,用于办案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租费等支出;培训费20万元,用于办案单位业务培训支出;其他交通费243万元,用于办案单位交通运行等费用支出。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做好“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公治安【2015】269号安排。
3、禁毒等专项经费 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0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20万元。其中:①禁毒专项10万元;②维稳工作经费10万元 。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用于办理毒品案件办公用品等支出;差旅费10万元,用于办理毒品案件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支出。
4、拘押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公通字〔2014〕40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5万元。主要用于拘押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刑事犯罪嫌疑人拘留前身体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拘留 。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用于拘押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
5、公安网年租费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3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30万元,用于公安专网的维护和租金。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设备购置131.5万元,用于办案单位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支出;被装购置费5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5万元,被装购置费52.5万元
7、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03.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103.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1]212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3.10万元。六人社秘[2011]212号规定“列入国家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300元”,按358人*300元/月*12月*0.8测算。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0万元,用于干警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
8、人民警察意外伤害保险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公通字〔2014〕40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6万元。按每人每年保费160元,按358人测算,计6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万元,用于干警意外伤害保险费支出。
1、办案业务费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8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2万元,转移性收入1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文)。
项目内容:共计68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18万元。按照财行[2009]396号文“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年人均2.5万元安排办案业务费(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测算,主要用于侦察办案费、遣送费、设备消耗、宣传教育培训、业务会议费、特别业务费(27人*2.5万/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 2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等;印刷费2万元,用于印刷费支出;邮电费 10万元,用于单位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差旅费 12万元,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维修(护)费15万元,用于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培训费 5万元,用于各类培训支出;专用材料费6万元,用于消耗性用品、材料等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4万元,用于公安民警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用于购置公安各类专用设备。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万元。台式计算机2 台 ,便携式计算机6台,共计4万元,激光打印机(黑白)5台1万元,办公家具10张1万元,办公家电2台,1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0套3万元,被服装具25套4万元。
3、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7.7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7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1]212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7.78万元。依据六人社秘[2011]212号规定“列入国家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300元”,按27人*300元/月*12月*0.8测算。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78万元。根据政工部门统计加班情况,于次月列表打卡发放人员加班津补贴。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60万元,其中:开发区财政转入特设账户其他收入260万元。
项目内容:共260万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招聘辅28人,人员经费180万元,禁毒、社区、信访等工作经费80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开发区转入特设账户的辅警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护费8万元,培训费2万元,租赁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项目内容:共5.4万元,根据《安徽省公安厅350兆警用数字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指导意见书》通知和市公安局采用租赁方式开展建设部署安排,分局承担相应租赁费。测算依据:150元/月*30部*12月,合计5.4万元。
1、办案业务费项目97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648万元,转移性收入32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关于改革完善我省公安交警经费管理体制等有关问题的的通知》(财政法〔2008〕132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补助地方交警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837号)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文)。
项目内容:共计970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322万元。其中:①省提前下达补助地方交警专项资金45万元;②办案业务费925万元。根据《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规定“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年人均2.5万元安排办案业务费”,主要用于侦察办案费、遣送费、警犬驯养费、设备消耗、宣传教育培训、业务会议费、特别业务费等,按照370人,每人2.5万元的标准测算;含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经费42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79万元用于全支队办案办公用经费、水费25万元用于支付全支队用水费用、电费50万元用于支付全支队用电费用、差旅费45万元用于支付全支队办案用出差费用、租赁费70万元用于租用各种办案设施设备经费、培训费82万元用于支付全支队参加各种警务培训经费、专用材料费90万元用于支付各种办案用材料经费、劳务费24万元用于支付事故调解经费、委托业务费20万元用于支付办案中各种鉴定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用于支付办案用伙食费等其他支出。
2、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宣传费及文书制作费项目74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48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748万元,其中:①交警事故处理费440.8万元,尸体鉴定费:600元*300具=18万元;伤害鉴定费600元*100起=6万元;尸体解剖费8000元*15具=12万元;酒精检测费300元*800起=24万元;事故车辆检验费150元*2800辆=42万元;事故痕迹检验费1500元*500起=75万元;逃逸案件举报奖金1万元*5起=5万元;涉案事故及违法扣留车辆停车费4000辆*10天*20元=80万元;违法车辆拖车费150元*400台=6万元。34个农村派出所及2个治安大队参与交通管理每月4000元办公经费36*4000元*12个月=172.8万元;②道路交通宣传费及文书制作费238.2万元,依据与与电视台、广播台、报社、网站等合作的交警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栏目合同经费:交警田苑13万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10万元、96.4交通台20万元、交警之窗15万元、皖西日报15万元、掌上六安18万元、六网论坛2万元、租沃尔玛及商之都户外广告屏进行公益宣传2个*3.6=7.2万元、创建文明城市及双拥城市公益广告宣传25万元、驾驶人无记分有奖励活动宣传经费5万元、高速公路服务区、道口、匝道宣传设施建设30万元、金安裕安128个住宅小区宣传设施建设20万元、110宣传日124宣传日以及春运宣传经费计15万元、上级要求订阅宣传报刊款10万元、制作各种宣传画册读本及其他纸质宣传品5万元、其他上级要求宣传活动经费25万元,补2016年宣传费3万元。③交警用各种文书及印刷费22万元 ,包括处罚决定书、案卷等等;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经费42万元;⑤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违停车辆增加,交通事故处理费等增加。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72.8万元用于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等办公费、印刷费72万元用于印制各种文书经费、邮电费100万元用于电话网络报纸款等经费、租赁费28万元用于租赁各种宣传栏目经费、委托业务费238.2万元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各种检验鉴定支出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用于补助各分局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等其他支出经费。
3、收费成本及火车站周边整治工作经费项目1228.5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1128.9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99.6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228.58万元,①换装经费36.72万元,服装费每人每年1200元,合同警306人参照正式干警标准:306*1200=36.72万元。②收费成本1101.26万元,牌照工本费小车6万元付*36元=216万元;大车1万元付*42元=42万元;摩托车0.7万元付*28元=19.6万元;固封螺丝40万元个*0.79元=31.6万元;登记证书、驾驶证芯、临牌、年检标志、证壳等材料约需116.5万元;1年组织约20万元人考试经费包括15个场地租赁及安全员经费约100万元;水电能耗使用约180万元;全支队物业费300万元;政务中心车驾管分中心误餐伙食补助费15元*22天*12月* 211人=83.56万元。打击黄牛工作联合办公室经费12万元。③火车站周边秩序整治工作经费90.6万元,主要用于一线执法人员误餐费、办公费、宣传费、设施建设及维护费、车辆燃油费及三轮车车辆属性鉴定费。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8万元用于火车站周边整治工作办公经费、水费10万元用于收费单位日常水费、电费170万元用于收费单位日常电费、物业管理费265.06万元用于全支队物业管理经费支出、维修费85万元用于全支队水电房屋等零星维修经费、租赁费60万元用于全支队租赁花卉及考试光纤等租摆费、专用材料费499.2万元用于车管所牌照费等耗材支出、被装购置费36.72万元用于281个合同警换警服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万元用于火车站周边整治工作物业及伙食费。
4、直属大队房屋维修改造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100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00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000万元,其中:①240处红绿灯、直属大队房屋水电、城区岗亭维修720万元:需维修改造大队预算:高速一大队房屋维修改造120万元、叶集省际道口服务站改造10万元、科目二三考场维修50万元、城区一大队房屋维修改造200万元;240处红绿灯每月约需10万元维修维护费,一年120万元,因线路老化,设备陈旧,需要更新6处交通信号灯,每处4万元,共24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将8处信号灯改造成智能化自适应信号灯,每处8万元,共计64万元、标线多块指示标牌更换维修及新增一年需15万元。35座城区岗亭及附属设施维修需要10万元、其他高考、重大赛事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交通设施经费20万元。四个直属大队、五个高速大队及车管所支队机关水电营房电梯空调零星维修62万元。②不在车编内的70辆考试车辆运行维护费及交警执法执勤车辆行驶特殊性要求计需安排28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费720万元用于226处红绿灯、直属大队房屋水电、城区岗亭维修经费、其他交通费用280万元用于不在车编内的70辆考试车辆运行维护。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80万元。车辆大修10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0万元,保险服务8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80万元用于支队370个干警服装款、专用设备购置费106.7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公安办案专用设备、其他资本性支出3.3万元用于支队其他科技强警支出。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6.7万元。针式打印机9台2.2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2台3万元,摄像机5台 3万元,照相机及器材35台15.75万元,通信设备100套35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201套47.70万元。
6、三大队建设及毛坦厂中队装潢装饰项目616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61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执法办案用房的意见》(六发改投资〔2015〕240号)文件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616万元,其中:①三大队办公楼建设500万元:经发改委立项,三大队办公楼总投资993万元,2016年投入300万元,2017年投入500万元,2018年投入193万元;②毛坦厂中队装潢装饰80万元;③三大队临时办公地点租赁26万元、叶集高速大队房租1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房屋建筑物构建500万元用于建设三大队办公楼、其他资本性支出80万元用于毛坦厂中队装潢装饰、租赁费36万元用于三大队临时租房及高速叶集中队租房。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80万元。建筑物1栋500万元,装修工程1项80万元。
7、指挥平台等科技强警建设及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157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578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578万元,其中①车辆购置更新款135万元,高速五个大队巡逻任务重,需更新巡逻车5辆*15=75万元;城区四个大队新增4台文明交通宣传车辆4台*15万元=60万元;②办公设备购置103万元,购置办公电脑及考试用电脑100台*4000=40万元;一般打印机50台*1500=7.5万元;挂式空调50台*2800=14万元;柜式空调20台*6000=12万元;办公桌60张*2000=12万元;文件柜50组*1000=5万元;书柜40组*1200=4.8万元;茶水柜20个*800=1.6万元;沙发10组*2000=2万元;会议桌2套*3000=0.6万元;会议椅100个*400=4万元;③科技化建设972万元,公安专用杀毒软件24万元、六合一平台存储更换69万元、核心机房UPS更换13万元、交管局、部局总队推广信息化应用建设30万元、新款350兆数字集群对讲机租赁使用费86万元、高速7个匝道口卡口建设120万元、六武线高速防团雾智能引导系统建设40万元、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二期建设40万元、警邮服务站平台建设50万元、科目二考场升级改造150万元、高速二三大队指挥平台及高速二三四五大队前端配套设备建设190万元、三四大队二级平台建设90万元、视频会议系统建设70万元;④科技化系统维护费290万元:支持路面前端设备运行的网络光纤租用费200万元;支队短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综合平台短信运行费30万元;支队包括高速各种科技化应用系统及设备维修维护需60万元;⑤人像比对身份证识读核验设备购置78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专用设备购置392万元,用于购置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72万元,用于软件开发服务1批;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35万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办公设备购置103万元,用于购置计算机网络设备一批;租赁费376万元,用于维护各种设备系统运行经费及租赁光纤等支出。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02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100套 40万元,激光打印机(黑白)50台7万元,专用车辆 9辆135万元,空调机1批26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套392万元,办公家具1 批30万元,软件开发服务 1项572万元。
8、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项目106.56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106.5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1]212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6.56万元。六人社秘[2011]212号规定“列入国家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300元”,按370人*300元/月*12月*0.8测算。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56万元用于370个干警12个月加班补贴支出。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六安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管中心的批复》(六编[2015]89号)。
项目内容:共计430.22万元。检测线脱钩改制,批准设立车辆检测管理中心,核编36人,由于编制没有到人,现按照交警支队在编在岗人均工资(370人198万元,人均5351元+800元+300元)*36*13*1.425%=430.22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0.22万元用于原检测线人,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缴费支出。
1、水电费、监所维修及除污费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①电费31.27万元,水费2万元,测算依据上年实际情况,②垃圾清运0.6万元,③监所维修6.13万元,测算依据上年实际情况。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水费2万元,用于水费支出;电费31.27万元,用于电费支出;维修(护)费6.13万元,用于监所维修支出;劳务费 0.6万元,用于工人劳务费用支出。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上年预算安排,押解费共计5万元。《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项目内容:其中:①押解费5万元,测算依据:押解罪犯投送至合肥、宿州、白湖等地监狱,另有少数情况需投送外省监狱。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差旅费5万元,用于押解罪犯投送至合肥、宿州、白湖等地监狱,另有少数情况需投送外省监狱的费用。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5〕1721号)安排。
项目内容:其中:①业务装备费共19万元,测算依据: 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按财政法〔2014〕1812号文。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民警服装40套6万元,全省共建共享1套3万元, 柜式空调5台3万元,壁挂空调5台1.5万元,电视机8台1.2万元,电脑5台1.9万元,复印机1台1.2万元,打印机5台0.6万元,厨卫用具1套0.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民警服装40套6万元,全省共建共享1套3万元,柜式空调5台 3万元,壁挂空调5台1.5万元,电视机8台1.2万元,电脑5台1.9万元,复印机1台1.2万元,打印机5台0.6万元,厨卫用具1套0.6万元。
4、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衣被费20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上年预算安排,共计149万元。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公安局 财行[2011]34号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公安厅 财政法[2010]2286号文件
项目内容:共207万元,其中:①在押人员伙食费共170万元(500人×283元/月×12月=1698000元);②在押人员医疗费共17万元;③在押人员衣被费11万元;④在押人员公杂费共9万元(500人×15元/月×12月=90000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生活补助 170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的伙食费支出;医疗费17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医疗和体检费用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衣被费和公杂费用等支出。
5、监所建设及囚车更新9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1.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市看守所增加附属配套设施的意见》(六发改投资〔2016〕286号)及实际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91.6万元,其中:①囚车更新30万元;②封闭式提审通道建设需29.6万元;③围墙贴墙砖及停车场建设32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监所建设及囚车更新项目。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基础设施建设61.6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1.6万元。建筑物61.6万元,专用车辆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安排,共计7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运转维护费:7万元。其中:水费0.8万元,用于水费支出;电费5.5万元,用于电费支出;物业管理费 0.7万元,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5〕1721号)安排。
项目内容:其中:①业务装备经费5万元,测算依据: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按财政法〔2014〕1812号文。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基本建设支出:5万元,用于购置各类专用设备及维修维护。
3、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公杂费2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我市公安监管场所被 监管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1]34号)安排,共计25.5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①伙食补助22.5万元,测算依据:全市女性被拘人员、金寨、霍山、叶集所有被拘人员纳入市所收拘范围,年平均关押量约2000人,伙食费标准不低于180元/人;②医疗费补助3万元,测算依据文件规定标准定额为3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5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伙食、医疗等费用支出。
1、公共交通治安反恐维稳经费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4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反恐办关于加强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公密发(2014)735号文),市政府2014年6月13日反恐工作会议精神及公指(2014)35号文通知,客运总站被确定为市级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六安市公安局2015年第3次党委会会议纪要安排;《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公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试验网测试选型结果的通知》皖公科信[2016]87号文,(科技信息化处关于征求《安徽省公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指导书》意见的通知)皖公科信[2016]126号文,六安市公安局2016年第7次党委会会议纪要安排。
项目内容:共76万元,其中:①反扒追逃16万元;②维稳反恐治安10万元;③春运及节假日专项治理6万元;④专网租赁费及350兆集群系统年租费4万元;⑤反恐巡逻车更新4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邮电费22万元,主要用公安专线、移动边界、电信边界、移动互联网专线万元,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租赁费4.68万元,用于350兆集群系统租赁费用;劳务费4.32万元,用于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劳务费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40万元,用于更新反恐巡逻车。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828号)安排。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2.85万元,用于民警服装更换;办公设备购置7.15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办公、警用设备。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单警装备40套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台2万元;照相机及器材2台0.6万元;电热水器1台0.55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 10万元,差旅费 4万元,维修(护)费 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3台1.5万元,扫描仪 1台0.2万元,投影仪1台0.6万元,摄像机1台0.2万元,机械设备 1套0.5万元,制冷电器1套 0.3万元,空调机60台 16.8万元,其他电器设备 1套5万元,广播、电视、电影设备60台6万元,文艺设备2套 1.4万元,体育设备10套10万元,办公家具 1套1万元,厨卫用具1套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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